棚户区改造拆迁
棚户区改造拆迁
2008年,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既要拆除恶意抢搭抢建的违法建筑,又要体现以
人为本、人情关怀的工作理念。市城管执法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房
屋拆迁管理的通知》,组织中心区执法局、拆迁办、开发商对棚改区域进行了全方位的检查,重
点打击以房牟利,抢搭抢建,套取拆迁补偿的行为。城管执法局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积极沟通协
调,深入到被拆迁群众家中,进行细致询问和交谈,做被拆迁人的思想工作,促使群众和拆迁公
司达成协议,拆迁区域内一半以上房屋自行拆除。市城管执法局和各区执法局主动配合当地政府
和有关部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棚改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在棚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置了警示牌,
公布了举报电话,悬挂宣传条幅20多幅,发放宣传单3 000余份,市、区执法局全体执法人员走
上街头,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整治力度,对中心区棚户区进行4次强制拆除。
(李斯 杨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