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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工程监督检查

“天保”工程监督检查


市“天保”办对全管局16个林业局实施“天保”工程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考核并
进行打分评比;配合省森工总局对伊春市“天保”工程实施单位进行复查;配合国家林业局
对伊春市“天保”工程实施单位进行核查。按照国家林业局林天发[2007]124号文件要求,结
合本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情况,进一步充实、完善《伊春林业管理局天然林资源保护
工程年度考核办法》,增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混岗职
工一次性安置等内容。为加大重点工作考核份量,提高部分工作考评分值,工作中出现重大
失误实行一票否决。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组织对2007年度“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自检
自查的通知》要求,依据国家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办法》,制定全
管局2007年度自检自查及考核评比工作方案,对16个林业局的“天保”工程资金使用和管理、
工程管理能力、森林资源管护、富余职工分流安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木材产量、森林管护费发放、政社性人员、再岗职工年工资总额、平均人数
和平均工资等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留下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
先后对检查中发现的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管护费发放标准低、职工养老保险和部分“四
险”费用欠缴、基础统计数字不准、信息提报不及时等15个方面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各
地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整改率达100%。
实地检查了2007年省森工总局“天保”工程复查的8个林业局整改完成情况。按照《国家
林业局关于组织对2007年度“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核查的通知》要求,形成迎检方案,
下发各基层单位。派出专人到2008年需接受省森工总局复查的乌伊岭、汤旺河、新青、红星、
五营、乌马河、美溪、金山屯、南岔、朗乡林业局和尚未接受过国家级“天保”核查的乌马
河、金山屯、上甘岭、桃山林业局进行先期指导,对照国家林业局“四到省”的要求,逐项
对照检查,找差距,改不足,补漏洞,确保了省级复查和国家级核查顺利通过。
(任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