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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招商机制

健全招商机制


强化“四制”,即大项目领导负责制、虚假项目责任追究制、落地项目阳光公示制、
招商效益跟踪统计制,确保签约项目及时履约。一是对于事关全局的重大项目,建立一把手推进
落实机制。把项目落实到人,由各县(市)、区、局主要领导负责推进,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
促进项目顺利落地或正常运转。二是对于各种活动签约的项目,通过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进
行公布,成立了专门的推进工作组对签约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督办或召开签约项目联席会
议,听取签约项目单位项目落实情况汇报,并将项目履约进展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三是全面落
实签约项目跟踪负责制。实行对签约项目的协议转化率、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
跟踪问效,敲钟问响,促进协议项目向合同项目转化,合同项目尽早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