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收入措施
组织收入措施
一是坚持运用基准税负测算指导组织收入工作,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根据全市
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增长速度,综合考虑全市宏观税负和各种增减收因素的影响,开展税收收
入分析预测,根据税收收入的增减变化因素,准确掌握存量税源、增量税源、潜在税源,采取
措施强化税收征管。二是实行组织收入目标管理,将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对基层目标考核范围,
进一步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三是落实政策增收措施。加强外来房地产业、建筑业税收管
理,实行新的车船税和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抓好促进下岗再就业和残疾人就业等新旧政策转
换。合理确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加大核定征收力度。四是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全年评
估企业249户,补正税款228万元。五是加强房地产业、建筑业、饮食业、洗浴业、娱乐业、营
运车辆和土地增值税税收管理,共完成税收12 789万元,同比增长24.3%,增收2 499万元,拉
动了全市税收收入增长9.4个百分点。六是加强欠税回收,全年清理欠税1 389.6万元。七是开
展清理漏征漏管工作,共清理出漏征漏管户4 784户,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14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