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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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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取资金】抓住“天保工程”、西部开发、生态示范区建设、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等有利
契机,向国家和省反映大兴安岭地区的实际困难。共争取到财政补助资金3.87亿元,比2002年
增加0.7亿元。其中,各类专项补助资金12 223万元,转移支付补助资金 3433万元,“天保工
程”减收补助5068万元,加漠公路省财政配套资金4000万元,政企合一单位调整工资补助资金
9285万元,农业税减收补助资金639万元,中央补助 3000万元,境外采伐贴息(基金)1038万
元。 (金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