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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重点支出

保证重点支出



  【保证重点支出】在预算安排、资金的投向上,保证重点支出。严格实行“工资专户”制
度,确保财政收入首先满足工资专户需求,保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足额按时发放,全年共
计发放工资22 555万元。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发放,全年为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基
本养老金31 544万元。优先足额安排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根据地区民政部门提出的用款计划,
将上级和本级资金按月及时拨付到位,全年省地两级财政共拨付低保资金1770.8万元。保证预
防“非典”的支出,在资金上给予大力倾斜,共计拨付专项资金和设备款 350万元,确保了防
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区无一例“非典”及疑似病例发生。积极支持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
障和再就业工作,下发了《大兴安岭地区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全年各级财政共落实再就业资金1551万元。同时,保证了教育、科技、农业等项重点支出,增
加了农村人畜饮水、中小学校危房改造等公益事业的专项投入。
(赵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