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监督
财务监督
【财务监督】继续执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财务工作监督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企
业财务部门的权责管理,监督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方法及奖惩措施,有效的规范了企业财务管
理工作。2003年,对部分单位的房屋维修、设备购置、危房改造等项目一次性费用的使用进行
了监督检查,将少完成预算工程量的83 909万元上收财务部,并出具了检查验收单。对事业和
直属单位一次性费用申请报告本着认真、公正、节约的原则进行核实,共剔除不合理费用申请
153万元。下发了《关于对 2002年度“天保”专项资金及其他财政专项奖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
稽查工作的通知》,对20个直属、事业单位和部分林业局2002年度“天保”专项资金及非经营
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稽查。共查出违纪资金657.1万元,其中,管护费用402.8万元,
教育经费151.1万元,医疗卫生费48万元,公安经费0.7万元,非经营性专项资金54.5万元,已
收缴财务部45.7万元。按照国家林业局要求,对2002年防火资金和自然保护区资金进行了专项
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相应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国家林业局。 (王悦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