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森林防火党政领导负责制
实行森林防火党政领导负责制
【实行森林防火党政领导负责制】2003年在落实森林防火“四长”负责制基础上,针对森
林防火异常严峻的形势,地委、行署、林业集团公司实行森林防火党政领导共同负责,齐抓共
管,打破由行政一把手承担防火责任的常规。实行党政领导负责制同时,各级党政主管领导的
政绩和奖金与所管辖责任区防火工作挂钩,同奖同罚,充分调动了党委、政府领导抓防火工作
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并带动党群部门参与森林防火的积极性。春防期间,地委、行署、林业集
团公司领导都参加到防灭火工作中,“坐镇”指挥或深入火场前线。各县区局党政一把手均实
行一人在本局或外局火场承担扑火指挥任务,另一人在指挥部“坐镇”指挥,组织职工家属做
好负责区内的防灭火工作。 (赵文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