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 制定《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国土资源系统2003年度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
对责任制的建立、检查和组织实施、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的开展、法制宣传与培训、行政复议、
应诉、赔偿及业务工作制定了考核内容和标准。并通过健全各项监督制度,为规范行政执法行
为奠定基础,使行政执法工作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全区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8起,其中,土
地违法案件15起,面积1.59公顷,罚款0.75万元;矿产违法案件3起,罚款0.8万元。年末,经
地区法制办公室考核,被评为行政执法先进单位。 (华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