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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基层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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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基层组织机构】 4月 10日,学院党委组建,建立健全了基层党团、工会组织;成
立了精神文明、职称评聘、计划生育、安全防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学生管理、爱卫会、语
言文字、科学技术委员会等议事机构;按照“处级后备干部优先安排,对口调整,交叉使用,
院机关各处室尽可能做到交叉任职;先到岗,不任职,边工作,边考察”的原则。截至6月6日,
各系(馆)、委、部、工会、处、室及工作人员基本配齐。 (沙秀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