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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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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彰奖励】全区共有 8个单位荣获全省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分别为大兴
安岭地区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卫生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政
府、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政府、大兴安岭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传染
科、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医院、大兴安岭地区图强林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医院。授予周玉
环、潘禄、赵凯、侯风芹等30名同志全省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先进个人;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
荣获全省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先进集体标兵称号;梁桂亭荣获全省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先进个
人标兵;大兴安岭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加格达奇区卫生局党委荣获全省防治非典型
肺炎工作先进基层党组织;授予杨万福、张宏健、傅春华等10人全省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优秀
共产党员称号。8月 17日,为表彰全区的抗击非典先进典型,地委、行署决定,授予呼玛县人
民政府、塔河县人民政府、新林区人民政府、松岭区人民政府、地区行署教育局、地区人民医
院、齐铁分局加格达奇地区办事处、武警大兴安岭地区支队为大兴安岭地区防治非典型肺炎工
作先进集体。授予吴敬伟等198名同志为大兴安岭地区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先进个人。
(王雅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