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吴庆军 【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吴庆军】吴庆军,原籍山东省荏平县,1971年10月30日生于大
兴安岭地区塔河县,中共党员,本科学历,营林工程师,现任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塔河林业局
盘古贮木场场长。
1990年7月毕业于南京林校,分配到塔河林业局塔林林场经营所任技术员,1995年9月考入
齐齐哈尔大学经济管理学函授学习,1998年6月毕业。2001年任瓦拉干贮木场场长,2003年3月
任现职。吴庆军在南京林校学业期满后,不留恋大都市生活,毅然回到家乡塔河林业局塔林林
场经营所,从事自己热爱的营林工作,一干就是十多年。脚踏实地,勇于创新,充分展露其出
众的才华和管理能力,使经营所工作一年登上一个新台阶,曾被大兴安岭林管局授予“最佳绿
化单位”。2001年至2003年间,吴庆军先后任塔河林业局瓦拉干贮木场场长、盘古贮木场场长。
在木材生产量逐渐下降,贮木场生产结构布局需要调整的形势下,他提出了“重质量求发展、
强管理要效益、走多元化发展之路”的工作思路。抓企业管理,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
法,使生产成本得到有效控制;抓改革,分流辅助生产人员50余人,合并机构 3人;抓产品质
量,每年可为林业局增加效益700万 元。做为一名场长,吴庆军时刻把人民群众的疾苦放在心
上。职工生老病死,都亲自慰问,并与一困难户和一特困生结成帮扶对子。针对夏季职工没活
干的问题,组织人力装车,争取营林任务,扶持引导职工发展自营经济,人均增收2700元左右,
稳定了职工队伍。并积极筹措资金和组织职工,对场区和家属区进行绿化、美化、亮化。工作
中,吴庆军坚持原则是出了名的,在职工中树立了很高的威信。特别是在木材销售过程中,不
搞特殊化,一些客户都愿意到他所在的贮木场装车。在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始终坚持民主
集中制原则,并把各项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坚持企务制度公开化,进一步增加企业经济
发展的透明度,密切了干群关系。2003年,在吴庆军的带领下,贮木场经济呈现了良好的态势,
被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授予“标兵贮木场”,被大兴安岭行署授予“劳动模范先进集体”,
被省质量管理协会授予“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其本人曾先后荣获大兴安岭地区绿化奖章、
十大杰出青年, 2003年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劳动模范、 黑龙江省优秀青年企业家和黑龙江省
“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