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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开发助学工程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根据全省“西部开发助学工程”会议要求,地区成立了“西部开发
助学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地委宣传部、地区文明办、地区教育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做好“西
部开发助学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西部开发“1+2”助学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
对“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各县、区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考核推荐的
基础上,经地区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资助 2名家庭贫困的初中毕业生进入大庆实验中学学习,
资助12名家庭贫困的高中毕业生进入高等院校学习。
   (马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