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地林直机关计划生育工作

地林直机关计划生育工作



  【地林直机关计划生育工作】2003年,地林直机关各单位按照《地林直机关2003年人口与
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单位党政领导重视人口和
计划生育工作,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定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执行计划生育
基本国策“一票否决”制度,把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及生殖保健知识做为宣传重点,组织职
工认真学习《人口法》、《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广泛
宣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避孕节育知识,落实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提高女职工的自我保健意
识。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全年无一起计划外生育,年终考核,统计局等
43个单位获得优秀,检察分院等27个单位达标。 (朴英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