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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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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述】2003年,全区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双拥、殡葬管理、老龄工作、福利彩票等项
民政工作取得突破。为保障灾民、低保对象及各类民政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向省民政厅争取
各项资金总计2092万元,其中,“星光计划”100万元,春荒救济款80万元,灾情救济款 35万
元,火灾农民房屋修复款30万元,水灾房屋倒塌款50万元,低保资金1738万元,优抚培训补助
及其它费用59万元。与2002年同期相比增加了732万元,增加53.8%。为达到应保尽保的目标,
12月,开展全区性的低保扩面工作,新增低保对象6812人,全区城市居民有34 840人享受最低
生活保障,占全区城市总人口的 7.27%。双拥工作取得突出成绩,林业集团公司被国务院命名
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殡葬管理方面克服重重阻力,对全区公路、铁路两侧墓地进行全面
清理,清理面达 80%。落实尊老敬老优惠政策,统一换发了黑龙江省尊老敬老优待证,并在10
家私营企业推出为老服务减免半费的优惠政策。实现了收容遣送到无偿救助的重大变革。在调
查乡镇机构和总结乡镇政务公开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乡镇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地区局连
续5年被评为超标单位,连续4年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 5年被评为优秀班子,2003年被
命名为地级精神文明标兵单位、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在全区民政系统目标管理责任制百分
检查评比中,呼玛、塔河、漠河三县被评为超标单位,加格达奇、松岭、新林、呼中等四区被
评为达标单位。 (许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