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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学习型社会”活动

“创建学习型社会”活动



  【“创建学习型社会”活动】坚持以人为本、领导带头、全民参与,启动了新林电台、电
视台、新林网站、各镇(场)广播站等,开设“创建学习型社会”专栏,广泛宣传创建学习型
社会的活动目的、意义。各条战线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青年、妇女、学生,全方位、
多角度、创造性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
型社区、学习型家庭和学习型学校。建立严格的学习周和学习日制度,定期规划定期总结制度
和“五有”制度(有学习规划、有学习笔记、有检查记录、有音像资料、有总结)。
(杨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