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养鹿业
扶持养鹿业
【扶持养鹿业】新林区确立发展替代产业养鹿业后,区(局)成立专门组织、机构负责养
鹿工作。由孙成文副局长、孙文健副主席带领有关部门赴双阳等地考察,并通过新闻发布会,
吸引外地养鹿业户到新林区发展养鹿业。出台《新林区发展非国有经济奖励办法》、《新林区
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优惠政策》、《新林区畜牧业贷款管理办法》、《新林区关于加快发展畜牧
业若干优惠政策的决定》等优惠扶持政策。区(局)共出资27.9万元扶持养鹿业。各镇(场)
对个体养殖户修建养殖圈舍所需板方、材料等都无偿提供。由李军副区长负责专项推进。现已
完成三项课题申请书(鹿血口服液开发、鹿胎素提取,鹿肝素),并与省内外五家科研院所进
行了商洽,与省中医大学合作开发研制其它产品。全区建成鹿场12个,实行个体经营、股份合
作制经营、股份制经营养鹿计1345头。 (安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