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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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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部选拔任用】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中,继续实行任前公示制、试用期制、差额考察制等用人把关机制,通过“双推双考”选
拔科级干部5名,对71名试用期和3名代理制干部予以转正,2名延长试用期,1名取消代理资格。
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标准、方法,形成了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 (张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