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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林政案件查处

资源林政案件查处



  【资源林政案件查处】资源林政部实施案件办理责任人制度、分管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结
合“绿剑”行动,与资源局、公安森保、经委监察等有关部门合作,形成严打整治的有效工作
机制,坚决打击滥砍盗伐、偷拉私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及违法违纪行为。 2003年,取缔4
户经济效益低下、不符合加工条件的加工企业,净化木材生产和木材经营加工环节,查处私运
原料、超标准划拨、帐库不符、串换材种、长材短造、加工定制材案件各 1起,挽回经济损失
4.1万元,收缴罚没款1.53万元,开除违纪检尺员6名,配车员1名。 (张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