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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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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工作】2003年,呼中区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呈批捕案件24件26人,经审查批准逮
捕17件16人,不批准逮捕 7件10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8件26人,经审查提起公
诉15件23人,报送分院审查起诉1件1人,不起诉2件2人;追查职务犯罪线索6件6人,初查6件6
人,立案4件4人,其中,渎职案2件2人,贪污受贿案2件 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复查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卷宗42卷,发出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份,依法通知公安机关立案1件;在
审判监督中,针对不及时送达判决、违法羁押人犯、不及时公告开庭等违法现象提出纠正意见
6次,在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中,审查审判机关民事卷宗34卷,受理不服法院判决的申诉案2件,
立案2件,提请抗诉2件;在监所检察中,针对看守所违法羁押人犯及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提出
整改建议4次,确保监管改造场所的安全,驻所检察室晋升为“省级二级驻所检察室”。
(张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