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管理
殡葬管理
【殡葬管理】结合“改陋习、树新风、塑形象”活动,以规范、保护、稳定为原则,开展
殡葬改革。印发《十八站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成立以林业局常务副
局长为组长、由林业局党政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十八站林业地区殡葬管理推进落实领
导小组,对林业局东山墓地和西出口墓地距公路两侧 100米以内的 986座坟墓进行迁移,拆除
100米外的坟墓栅栏。同时,在距局址 18公里的17干线44支线设新墓地,加强新墓地规划和管
理。林业局拨专款40余万元,用于补偿职工群众迁坟损失。 (付凤国 程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