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阳光工程”

“阳光工程”



  【“阳光工程”】出台《“阳光工程”实施方案》。采取林业局补贴、社会救助、减免学
杂费和领导帮扶等措施,为32名特困学生减免学杂费1320元;社会救助贫困学生18名,救助金
额4756元,补助特困生 8人,补助金额5400元;在局内开展“一帮一”和校内“手拉手”活动,
真正把“阳光工程”落到实处。中小学生未有因家庭困难而辍学的。 (秦文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