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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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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话制度】 进一步落实“三必谈、三必做”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
制度。地县两级纪委对新提拔任职处(科)级干部进行廉政教育谈话738 人次,对具有不廉洁行
为的处(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113人次, 对群众有反映的处(科)干部进行警示谈话110人次;
全区地、县两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792人次,其中县处级89人次,乡
科级703人次。
   (马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