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查处
案件查处
【案件查处】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39件,大要案126件,占立案总数52.7%。立案
涉及党员干部26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111人、一般干部121人、其他人员32
人。结案239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253人,其中,受党纪处分80人、政纪处分185人, 通过办
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1.31万元,同比减少55.5%。查处失职类案件107件,占立案总数44.77%,
同比下降16.4%;查处经济类案件80件,占立案总数的33.47%,同比上升14.29%;查处侵犯
党员权利、公民权利案件 12件,同比上升 200%;查处企业人员违纪案件142件,占立案总数
59.41%,违纪者均为国有企业人员。
(马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