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经济发展环境
改善经济发展环境
【改善经济发展环境】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开办“行风热线”,
切实解决经济发展环境中的具体问题。成立地区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和行政效能监察中
心,严肃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全区共受理专项举报63件,调查处理52件,立案查处
9件,处分党员干部11人,通报典型案件3起,取缔非法个体医务诊所1家。 在报纸、广播和电
视台刊登播发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稿件1623篇,专版17块,系列报道77条。按照《大兴安
岭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规定,为35户新申报的外来投资企业发放“保护证”和“缴费登
记证”,为 12户企业发放“重点保护牌”,为 77台外来投资企业车辆提供免检证、免运管费、
免年检手续等服务。 并举办大型“阳光服务”现场活动270余次,职能部门积极主动为企业办
实事。
(马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