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机构概况
龙江省情
党史研究
党史知识
志鉴研究
宣传教育
机关党建
馆藏资源
预决算公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馆藏资源
>
数字方志
馆藏资源
数字方志
数字年鉴
数字农垦志
史志龙江展馆
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
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
【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 年初,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制定下发《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
方案》。年末,行署组成两个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组,分别对各县、区和地林直行政执法单位
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评,并对考评结果进行通报。塔河县人民政府和
行署公安局、财政局等33个单位被评为优秀单位;行署建设局、档案局等17个单位为达标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为不达标单位。
(高俊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