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检察
综述
【综述】 2004年,大兴安岭地区两级检察机关联系实际,紧紧把握党的工作大局对检察
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找准检察机关为发展经济服务的切入点,积极为大局服务;以自觉规范化
履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不断探索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的新举措,
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各项检察工作质量。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斗争中,认真履行批捕、公诉
职能,坚决贯彻从重、从快的方针,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做出了贡献。在积极
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同时,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力度,领导带头,坚持在办案第一
线加强指导,全面把好案件质量关,两级院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数量和涉案人数,按所
在地区人口数、法人数和经济发展水平比较,均居黑龙江省前列,超额完成省院下达的工作目
标。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侦查、审判工作的监督,积极开展驻所检察室规范化的达
标活动,强化监所检察,严格刑罚执行监督,启动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维护了法律尊严。图
强林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和王国玲等 8名检察官分别荣立集
体、个人三等功;李桂兴等30名检察官被评为先进个人。大兴安岭地区分院还被评为黑龙江省
科技强检先进集体、呼玛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保障先进集体、图强林区检察院被
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先进集体。
(赵丽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