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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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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行政检察】 全区共接待当事人来访70余人次,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4件,立案
34件。基层院提请分院抗诉18件,同比上升20%。发再审检察建议2件,均被法院采纳。 分院
向中级法院提出抗诉13件,同比上升30%,超额完成省院下达的办案工作目标。初查审判人员
枉法案件3件。分院提请省院抗诉1件,出席再审法庭11次。2004年,提出抗诉的案件法院已有
再审结果的3件,其中,改判1件,改判率33%;调解改变2件。改变率100%。
(赵丽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