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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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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监督】 两级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定期审查公安机关的治安处罚
卷,审查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卷,查找是否存在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
4月,开展“立案监督会战月”活动。 对公安机关应立案而未立案案件通知立案18件18人,公
安机关立案18件18人,其中,7件7人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对无逮捕必要或不构成犯罪的49
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应当报捕未报捕的追捕 4人。对19名犯罪嫌疑人做出不起诉决定。
书面纠正侦查和审判活动违法23件。对确有错误、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抗诉 5件 6人,抗诉率
100%,其中1件1人法院做出改判,由无罪改判有罪。除新林区院以外的9个基层检察院都办理
了立案监督案件,其中十八站、阿木尔两个基层院第一年办理立案监督案件。完成省院下达的
全年办理14件的工作目标。
(赵丽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