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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公安消防

综述



   

  【综述】 2004年,大兴安岭地区公安消防系统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和《黑龙江省消防条例》,按照《全区“十五”消防建设规划》和行署制定的《推进计划》要
求,积极争取资金,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严格依法实施消防监督,适时开展专项治
理,强化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的消防意识;以公安大练兵活动为契机,开展全员岗位“比业务、
比技能、比素质”的“大比武”竞赛活动,提高了全体消防干警的整体素质。不间断地开展消
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在检查中,共发现火灾隐患8736处,当即整改8237处。限期
整改499处。全年无人员伤亡和重特大火灾事故。 全区共立一般火灾案件45起,比2003年减少
34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4.6万元,比2003年减少26.4万元。
(崔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