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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检查治理

消防检查治理



  【消防检查治理】 春防期间,落实《大兴安岭地区2004年春季防火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
动实施方案》,全区共治理公众聚集场所248个,治理合格230个;治理木材加工企业110个,治
理合格90个;治理“六小单位”260个,治理合格180个。夏、秋两季,坚持对人员密集场所进
行跟踪检查,实施专项治理。 全区纳入治理范围的场所共计459个,在治理过程中,公安消防
部门下发《责令当场整改通知书》43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32份、对14个单位下达《公
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罚款2.8万元。9月,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开展火
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区(林业局)都成立火灾隐患排查
整治工作组织机构。在整治过程中,行署专员杨东奇、副专员周玉环、王金满亲自率领有关部
门深入公众聚集场所、单位进行检查。全区各级政府组织检查团14个、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检查
组33个、公安消防部门组织检查组21个。在大排查中,发现火灾隐患394处,整改火灾隐患373
处。下发《责令当场整改通知书》74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72份、《复查意见书》47份。
6月15日至7月5日和10月21日至31日, 大兴安岭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对各大队(科)的执法情况进
行检查考评,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诉讼和赔偿案件。
(崔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