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宣传教育
消防宣传教育
【消防宣传教育】 以“5·6”大火反思日和“11·9”消防宣传日为重点, 以宣传公安
部73号令为主线,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省长、专员
春防命令及防灭火常识。 8月15日至22日,开展公安部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宣传周活
动。在《大兴安岭日报》设立防火宣传专栏,连续刊载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电视台连续
播发消防宣传滚动字幕。各地组织消防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消防
站全面对外开放。全区共出动消防宣传车1068台次、张贴标语(横幅)2762条,设立宣传咨询站
点964处,播发消防专题节目387场次,媒体刊发稿件986篇,印发宣传材料118 560份。
(崔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