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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现奖惩

兑现奖惩



  【兑现奖惩】 年初,地、县(区、林业局)分别对2003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按签订
的目标管理《责任状》,逐级进行考核,兑现奖惩。 有173个单位受奖,95个单位受罚,扣收
责任保证金3万余元。全区地、县两级共表彰奖励先进集体,550个,先进个人790人。
(丁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