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管理
水资源管理
【水资源管理】 按照全区生态战略部署 ,编制 《大兴安岭地区水资源保护规划》,以
《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和实施为契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执法工作,边检查、
边整改,取得明显成效。通过执法检查,理顺了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体制,通过实施取水许
可制度、重新核发取水许可证、查封无证取水等措施,促进取水许可管理的规范化。加大水资
源费和防洪保安费的收缴力度。认真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解决个别取水大户多年欠交和
拒交水资源费的问题。按照水利收费收缴权限,将中省直单位的防洪保安费由地区水务局统一
收缴,应缴部分全部缴纳到位。全区共征收水资源费56.42万元,防洪保安费89.79万元,分别
完成全年计划的102.58%和138.14%,两费的征收额是历年最多,依法管水力度是历年最大。
(林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