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城镇体系规划
地区城镇体系规划
【地区城镇体系规划】 《大兴安岭地区城镇体系规划》是行署建设局委托黑龙江省城市
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四次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已经过黑龙江省规划技术鉴定委
员会鉴定通过,上报省政府待批。规划作为大兴安岭地区第一部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大兴安
岭的城镇建设发展极为重要,有利于全区各级城镇的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编
制实施,形成完整的城市规划编制框架体系,对加强城镇建设的引导,明确城镇调控措施,提
高城镇建设质量和水平,合理有序地推进城镇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李 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