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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功能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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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功能区建设】 贯彻落实《全国环境保护规划纲要》,保护江河源头的区域生态环
境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区域生态安全,通过积极申请,省环保局已正式批准嫩江源头为
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试点。行署拨专款编制完成《嫩江源头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规划》,
经省专家论证,修改完善规划后印发到相关县、区、林业局组织实施。同时,申请成立嫩江源
头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的监督与管理。年内已在嫩江
源头生态功能保护区内投入3192万元。
   (李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