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建设
自然保护区建设
【自然保护区建设】 将黑龙江省财政厅、环保局联合下发《关于申报2004年度自然保护
区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转到呼中、呼玛、南瓮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并与财政部门联合
将可研及申报材料按时上报到省财政厅、省环保局。组织开展全区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
印发《全区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组成专门检查组,深入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保护区境内执法检查,针对自然保护区在划界立标
和土地确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办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绰那河和双河自然
保护区的实地考察。
(李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