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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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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管理】 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坚持实行集体审批制度,完善外部监督程序,明确审
批权限,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明显提高。对1998至2002年审批的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
进行全面清查。全区共审批建设项目127个,其中,地级审批12个,县区级审批114项,促成加
区中美合资有机肥厂、呼玛至塔河公路、漠河机场建设、黑龙江界江大桥等项目的立项。开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对化学危险品进行调查登记,防止重大污染事件发生。进
一步巩固“非典”防治期间医疗废水及医疗垃圾处理处置工作,对各医院、诊所进行定期和不
定期的检查,使医疗垃圾的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为实现污染物浓度总量控制向容量总量过渡,
对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工作进行重新修订,在此基础上开展水环境容量测算工作,编制完成大
兴安岭地区地表水容量测算报告,并通过省专家预审。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和管
理,水质达标率96%以上。经过有效防治,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二氧化硫0.4万吨;
烟尘0.87万吨,比计划减少0.03万吨;化学耗氧量 1.18万吨,比计划减少 0.02万吨; 氨氮
997吨,比计划减少973吨。
(李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