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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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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监测】 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遵循“谁主管、谁
负责”和分级负责的原则,把责任制完成情况与工作政绩挂沟,形成职责分明、齐抓共管的局
面。环境监测力度不断加大,监测人员全部参加化验员上岗证考试,并通过环境监测站计量认
证工作;对加区镇内大气环境质量实行24小时连续监测,保证环境空气质量周报正常发布;积
极拓展监测新领域,在全区推行室内环境质量监测;对所辖区域水功能区进行监测,全部低于
国家地面水二类标准。全面启动全民环境教育,成立全民环境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了《实施
意见》。组织开展纪念“4·22”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和“兴安环保世纪行”
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全区有10名环境教育优秀教师、20名环保小卫士受到省
命名表彰,有34篇文章在环境科普征文中获奖,命名绿色单位20家、省绿色标兵单位8家。
   (李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