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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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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身建设】 塔河、呼玛、漠河监管办组建工作于2004年 3月29日全部完成。成立机关
党总支,机关下设一个党支部,监管办成立联合党支部,利用网络实现“在线”学习。严格按
照制度和程序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定中短期人才队伍建设计划, 参加省局组织的培训6期
30多人次。 建立健全7大类82项规章制度,建立监管统计分析制度和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例会制
度。成立纪委、监察室,配备专职纪检干部。严格执行“约法三章”,有效监督监管人员的监
管权限。通过举办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四法知识竞赛、职工运动会、庆祝监局一周年等活动,
有效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关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