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群众举报
受理群众举报
【受理群众举报】 地区物价局专门设立举报电话,及时认真地查处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
做到“三个第一”即把群众投诉作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第一任务,把退还举报者多付的价费
作为价格监督检查的第一目标,把举报者是否满意作为衡量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第一标准;“三
个一样”即对群众的举报不论金额大小一样查办,不分隶属关系一样对待,不分内地外地一样
落实。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97件,其中,有关部门转办的1件、上级交办3件、来电61件、来信
9件、来访23件。 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9件,查处违法所得0.68万元,罚款0.16万元,实施经济
制裁0.84万元。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安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张立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