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 3月15日,全区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法颁布十
周年活动,地委、行署六大班子及地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领导30多人参加活动。同时,组织召
开地委、行署领导、地区各执法部门、新闻单位、企业代表参加的消费维权座谈会和新闻通报
会。联合 6个行政执法部门设立咨询台,17家规模较大的企业设立名优产品及绿色产品展台。
当天共受理投诉127件,解决113件;接受咨询服务1622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6万元,
收到良好的社会效应。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发挥行政保消、消协和新闻媒体作用,共发布消费警
示31条,消费提示18条,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张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