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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地区统计局及各县区局统计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全国第
一次经济普查工作。成立地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2次立会研究确定普查工作方案及重点问题。
地区和各县区局组建普查中心,配备工作人员和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地区普查中心建立经济
普查网页,在网页上加载国家、省、地对经济普查工作的主要精神和实施方案;共发文件16个,
简报19期进行上传下达,并组织各县区局普查办主任和业务骨干到哈尔滨市进行学习交流。在
加格达奇区进行经济普查试点工作,为全面普查奠定基础。下发《关于进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
查的通知》,在全区开展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工作。地区普查中心派人赴各县区局检查督导,
并培训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近千人。 与铁路部门联系在6个车次29个班组进行往返播放经济普
查知识,在大兴安岭日报开设经济普查专栏,通过广播电视台在《绿色世界》栏目滚动播出经
济普查知识。
    (刘世方 戴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