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建设
行政执法建设
【行政执法建设】 地区中小企业局制定《大兴安岭地区乡镇企业行政执法监督暂行规定》、
《大兴安岭地区乡镇企业行政错案追究制度》、《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行政执法工作
制度,初步建立起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行政执法体系。举办《行政许可法》等相关的法律知识
培训,提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开展“两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
传,为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及时防止、
纠正违法行为或执法不当行为,切实维护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全省中小企业行
政执法责任制检查考评中获得优秀。
(闫鸿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