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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购储备

土地收购储备



  【土地收购储备】 积极推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组织全区成立土地收购储备机构,制定
《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办法》,将辖区内可供储备的土地均纳入政府的土地储备库中,根据市场
供求情况适时调整土地供应量,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2004年,全区收购储备土地28
宗,面积8.99公顷,显化土地价值量约714.95万元。其中,收购土地2宗,面积1.15公顷。
   (杨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