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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产收益

土地资产收益



  【土地资产收益】 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对应当以有偿
方式使用的建设用地均实行有偿使用。积极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土地年
租金制,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或改变用途的采取租赁的方式分年度缴纳土地租金。2004年,
全区土地资产总收益3731.21万元,完成省计划指标5000万元的 74.62%;地产纯收益2303.15
万元,省计划指标为2000万元,超额完成15.15%。
   (杨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