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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河机场建设项目听证会

漠河机场建设项目听证会



  【漠河机场建设项目听证会】 12月29日,漠河县国土资源环保局主持召开就漠河民用机
场项目引发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听证会。漠河民用机场项目于2004年12月24日经国务院和中
央军委批准立项,场址选在距漠河县火车站直线距离10公里处, 占地面积118.4公顷,在漠河
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机场场址为林地中的火烧迹地,属于农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
二十六条规定的“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的,可以根据国务院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过与会代表讨论,一
致认为建设漠河机场切实可行,同意修改漠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李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