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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明”活动

“三文明”活动



  【“三文明”活动】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继续开展 “争创文明学校,争当文明班组,争做文明学生”活动。结合全区实际 ,重新修订
“三文明”创建方案,各地成立领导小组,将此项活动纳入学校德育整体规划。加大宣传力度,
创新载体,加强学科渗透,开展实践活动。年末,对2004年度地级文明学校、文明班级、文明
学生进行评选,按照地委、行署关于开展两项活动的要求,结合新课改理念,对评选条件进行
完善。共选出地级文明学校43所,地级文明班级89个,地级文明学生317名,地级三好学生348
名,地级优秀学生干部163名,并将活动情况通报全区。
   (王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