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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

公办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



  【公办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 8月, 行署林管局下发《关于公办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
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地直三校和各县区公办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相继启动。改革中,严
格按程序办事,坚持分流超编人员的原则,按编制、按岗位竞聘,竞聘后共分流98人。为及时
补齐三校改革后的空缺岗位,面向全区招聘18名教师。分流后,教育局同各校校长签订聘任合
同,学校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地直学校改革已基本结束,“三县一区”的公办中小学人事制
度改革将于2005年春季开学前结束。
    (王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