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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贫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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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助贫困生】 家庭贫困学生占在校生数的30%,学校本着“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
而失学”的原则,积极帮助贫困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争取社会救助,为贫困生减免学
费、宿费21 090元。 38名学生享受“阳光工程”救助,减免费用12 344元,6名特困生享受专
项救助金,并免交各种费用。
   (王文晶)